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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聘人员工资发放及个税怎么处理?

编辑:眉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5-11

兼职工资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征税内容中的劳务报酬所得。

劳务报酬所得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:

应纳个人所得税=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-0,应纳税所得额=劳务报酬收入额-800;

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:

应纳个人所得税=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,应纳税所得额=劳务报酬收入额x(1-20%)。

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,可按以下原则掌握:

(一)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;

(二)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;

(三)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,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;

(四)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,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。

(五)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,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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